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及其配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2022-04-02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及其配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海棠路38号衢州蓝然公司现有厂区内

5)占地面积:14522.99m2

6)总投资:8320万元人民币

7)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制膜车间,建设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材料的生产线,其中阳离子均相膜设计产能规模为17.5m2/a,阴离子均相膜设计产能为12.5m2/a,双极膜设计产能为5m2/a,同时项目配套新建均相膜新产品的研发中心,以针对不同客户需求研发多功能均相膜新产品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

对象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衢州蓝然

厂界最近距离/m



环境空气

柯城区

黄家街道

四都刘村

居住区

环境空气

二类区

NNW

~1260


张家村

居住区

ENE

~530


下刘村

居住区

NW

~1930


山底村

山底村(自然村)

居住区

NW

~2120


吕塘底村(自然村)

居住区

NW

~2690


石室乡

响春底村

响春底村(自然村)

居住区

E

~2180


岭底村(自然村)

居住区

E

~1890


九龙村

九龙村(自然村)

居住区

SE

~3290


上厅村(自然村)

居住区

SE

~1960


衢化街道

缸窑村

居住区

NE

~2140


塔坛寺村

居住区

NE

~3250


上祝村

居住区

NE

~3060


衢江区

廿里镇

塘底村

塘底村(自然村)

居住区

WSW

~2740


郑家村(自然村)

居住区

WSW

~2500


七塘坞村(自然村)

居住区

WSW

~2170


彭家村

彭家村(自然村)

居住区

WSW

~1610


蔡家村(自然村)

居住区

SSW

~1370


上吴村(自然村)

居住区

SSW

~900


大湖村(自然村)

居民区

SSW

~1440


后芬村(自然村)

居住区

WSW

~2230


赤柯山村

赤柯山村(自然村)

居住区

SW

~2250


吾颜垄村(自然村)

居住区

SW

~2450


青处村(自然村)

居住区

SW

~3270


黄山村

西塘村(自然村)

居住区

SSW

~2260


地表水

江山港

河流

/

W

~5400


乌溪江

河流

/

E

~2500


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

/

/


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

/

/

/

/


土壤

占地范围外0.2km范围内无敏感点

/

/

/

/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均属于衢州市市域范围。根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衢州市环境质量概要》(2021.1),2020年衢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常规监测指标中,SO2NO2CO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PM2.5PM10O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综合来看,衢州市属于达标区。

另外,由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各测点硫酸雾、甲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四氢呋喃、丙酮的小时值浓度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一次值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硫酸雾、甲醇的日均浓度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周围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数据,各监测断面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说明该区域内地表水水质现状良好。

本项目区域内地下水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拟建厂区所在地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地厂区内外各土壤监测点监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四、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初步估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所示:

1)废气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硫酸雾等。

2)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生产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气喷淋水、清洗废水、纯水站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总氮、SO42-、盐分等。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涂布液、废均相膜、有机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纳管标准,纳管排放至衢州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单独由独立管道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送至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外排废水在清泰污水处理厂的进管标准范围内,不会对清泰公司污水厂的运行造成影响。

3)地下水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除做好防渗工作外,还需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查废水处理区、生产装置区、危废暂存库和罐区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4)声环境

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的设备在选型上将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由预测结果可知投产后对厂界噪声贡献不大,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本项目厂界四周200m没有居住区,因此不会对周围居民区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废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3  污染防治对策表

内容

类型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阳离子膜、阴离子膜、双极膜

工艺废气

(制膜车间B

有机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硫酸雾废气采用三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甲胺废气采用一级酸喷淋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

设备密封,废气收集处理;项目运行中加强生产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水

收集系统

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制度,建立车间废水收集系统;生产工艺废水管道全部采用架空敷设形式。

生产废水纳管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该标准无要求的项目执行企业现有项目环评审批值;另外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业氨氮间歇排放限值。

外排废水

本项目制膜车间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混合,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废水

通过化粪池进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

规范化设置

生产废水全厂设置一个标准化排污口;设置事故池,以容纳一旦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并设置其它事故报警装置。厂区内的污水收集管道及污水外排管道应采用防腐管道等,应采用明沟明管或者架空管道输送污水。

地下水及土壤

(1)雨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等收集设施;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避免泄露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噪声

该项目的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危废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密闭,防止泄漏,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的要求规范化处置。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七、环评报告书结论

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及其配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衢州蓝然现有厂区,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八、公众索取项目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公众如需要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不迟于2022419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村庄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的环保问题、建议发表看法。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46日起至2022419日。

 

十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海棠路38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157068311

 

十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金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3号大街5052601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8868749494

 

十四、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方式:0570-3888422

 

十五、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公开查阅。

 

 

 

 

 

 

 

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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